城市信报4月27日讯 4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获悉,新出台的《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将在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省内首次出台制定的沿海船舶治理规章,相对于原来执行的管理规定来说,新规在处罚力度上由最高数额一千元的罚款,提高到现在的五万甚至更高,在处罚手段上新设了收缴、暂扣船舶等强制措施。
按照规定,原来处罚两三百元的违规行为,现在调整到了上千元 ,情节严重的,甚至提高到了上万元 。其中,非法扣押他人 、非法扣押他人船舶或者其他财物等行为,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 ,为有效遏制、打击我省部分沿海地区日益猖獗的盗采海砂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并在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即:由公安边防机关收缴盗采、打捞设施设备和非法获取的财物;作案两次以上或者具有以暴力手段妨碍执行公务等严重情节的,收缴作案船舶。(通讯员 汪立波 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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