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李沧区教体局发布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今年李沧区发布的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9所初中招收69个教学班。
2011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公办普通小学继续实行划学区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局属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9日(星期六)、7月10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各学校将于6月10日(星期五)之后将招生简章在学区内张贴。凡在学校学区内的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有常住户口并居住的适龄儿童需同时持两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幼儿健康手册报名入学,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等其他相关凭证。
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中小学同时招生,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青岛盲校、青岛中心聋校均面向李沧区招生。民办学校自5月21日至6月6日招生,不得以考试、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件:一是父母至少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青岛市务工一年以上,家长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家长需要提供青岛市暂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此外,家长还需要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李沧区教体局表示,各学校学区方案将另行发布。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