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电上调3分钱

2011-06-02 01:4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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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市物价局发布信息称,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规定,青岛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度电提高3.07分钱。据悉,调价后,岛城电网销售电价每度将会提高2.29分钱,除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度提高3.07分钱。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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