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青岛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连日来,南方洪涝灾情紧紧牵动着岛城市民的心,现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青岛市红十字会接受物资捐赠工作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可拨打青岛市红十字会备灾办电话0532-80790796。
捐赠的物资应当是捐赠方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方对捐赠的物资需提供购物发票或者由物价部门核实的价格证明,个人实施捐赠则由个人自行出具捐赠清单和相关价值证明,签名确认,并留下联系方式。捐赠方对捐赠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物资需同时出具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查检疫合格证明等。
以下是红十字会抗洪抢险类物资需求:1、生活用品类:帐篷、雨具、被子、水壶、衣服等。2、食品类:方便面、压缩食品、矿泉水、压缩蔬菜、食用油等。3、药品类:消毒液、医药包等。4、搜救、营救设备类:20米长绳、劳动手套、多用途折叠工具刀、救生衣、手摇充电式手电筒等。 记者 黄默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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