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截至2010年底,除了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审计署对全国所有涉及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报告显示,部分地区和行业偿还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较大。而且,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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