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负责人:连缴一年以上可享生育保险

2011-07-01 00: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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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职工投了生育保险,但大多数人并不清楚生育保险怎么用。6月30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稽核管理中心主任杜维贞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回答了部分网友的提问。

    一位网友提到,自己2007~2010年都一直在投保,去年失业过后现在没工作,已经结婚了,“要是要孩子的话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吗?”杜维贞回答说,根据本市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女职工分娩前,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配偶是无业人员,未参加生育保险,可按本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李沧区某私营企业的职工提出,自己所在单位晚上经常加班并发放加班费,金额不固定,“只有基本工资可以作为投保的基数,哪些工资可以作为投保的基数是否有规定?”对此杜维贞说,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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