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承诺底薪是2500元,可是发工资的第一个月老板只给了1600元。工资少点就少点吧,可不能不给啊。当我提出辞职不干的时候,老板干脆扣了我6月份的工资。”7月20日,年近五十岁的周先生在采访中称,他从河南来青打工,但是在工作时遇到了讨薪难的问题。
周先生在采访中说——
—去年11月份,我从河南老家来到青岛,凭着电工手艺在李沧区湘潭路一家汽配厂找了份工作,当时老板承诺每个月底薪2500元,加班费另算,我觉得还不错,就交了200元押金,签了合同。
但是,到了发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老板却找各种理由把底薪降到了1600元,加班费也给得很少,以后的几个月,情况一直没有得到改观。
后来,我打算和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就按照厂里的要求,提前提出辞职,但是老板不仅拒绝支付我6月份的工资2228元,还扣押了我入厂时交的200块钱押金。
记者了解到,多次协商无果后,周先生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7月20日,李沧区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老板立即把2428元给了周先生。实习生 闻兆斌 记者 于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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