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住宅使用手册可罚两万

2011-08-18 00:0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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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市城乡建设委年中在线问政中,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验收合格的住宅时,必须提供《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否则资质审批部门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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