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地把已经销售过的猪肉检疫证明涂改用到还没卖完的猪肉上,真有商家会这样干?日前,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近期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农贸市场动物产品持证情况开展监督抽查活动中,还真发现有这么一家。
8月1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在抽查某超市时,发现销售猪肉所附检疫证明有明显涂改和后添加信息现象。该行为属于变造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收缴了检疫证明,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处以6000元的罚款。记者了解到,检疫证明是国家统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是不得转让、涂改、伪造的。任何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涂改)检疫证明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据了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检疫证章使用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转让、伪造和变造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规范畜产品经营场所合法持证秩序,保障市民消费畜产品质量安全。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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