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时,家住市北区的王奶奶和自己的孙子签了一份赠与合同,把她自己的住房过户给了孙子李某,没想到的是,孙子李某偷偷地在报纸上登广告要卖掉老房子,如果房子被卖掉了,王奶奶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境地!今年八月份,经过社区的人民调解后,终于把之前那份赠与合同撤销了,今天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王奶奶要回了自己的房子。这也是市北区首例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
“我那孙子不听话了,他要把房子卖了,我住哪?我得要回我的房子。”年逾八旬的王奶奶面对记者,始终重复这样的话。原来,早在2003年的时候,王奶奶一家人经过商量,决定把王奶奶老两口居住的房子,通过协议赠与给自己的孙子李某。在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一家人还定了一个附加的条款,就是孙子李某要保证王奶奶有权利继续居住在这套房子里。“说好了,房子给他,但是俺妈必须能住这房子。”王奶奶的女儿告诉记者。
可是,王奶奶的孙子李某,今年悄悄地登了广告要卖掉房子,这可急坏了一家人。“要不是家里人在报纸上看到卖房子的广告,我们还不知道呢,我那侄子还拿着房产证,也找不到他人。”李某的姑姑告诉记者。
记者在社区居委会见到了王奶奶一家人,孙子李某的父母对儿子的行为也很气愤,表示支持老人要回房子。“这孩子特别聪明,以前在学校学习也特别好,在家里也很听话,要不家里人也不会把房子早早就给了他。”李某的母亲说,“他现在才17岁,上高中二年级,也就近几年,不知道怎么了,他也不好好上学,整天不知道和什么人瞎混,都学坏了。”李某的姑姑也这么说:“这几年,这孩子现在经常在外面瞎混,从家里要的钱都挥霍了,现在家里人都不给钱了,就打起奶奶房子的主意,要不是家人及时发现,房子早被卖掉了,钱也得被他造光了”。“我今年都81了,还能活几年,他拿着房产证跑了,成天见不到他人。”王奶奶有点激动,后悔当初把房子给了孙子。
今年8月份,趁着房子还没有被孙子卖出去,一家人准备上法院起诉,帮老人要回房子。市北区法院建议他们通过社区的人民调解程序来解决问题,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王奶奶与她孙子的监护人即李某的父母签定了调解协议,解除了2003年那份赠与合同,8月31日,市北区法院为这例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有了这份法院承认的协议,我们就不怕要不回房子了。”王奶奶的儿子也替老太太高兴。
见习记者 金鑫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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