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孩"没工作没钱花 抢摩托车卖了1000元

2011-09-08 00:4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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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时间:2010年12月

    发生地点:李沧、城阳

    只因为手头紧张,三个孩子竟然抢摩托。把抢来的摩托卖了1000元并分赃 ,但还是逃不过法律制裁……

    李明,1994年生人;王志,1991年生人;刘亮,1989年生人。(均为化名)三个人都是中小学文化程度,在李沧结识后经常一起玩。由于没有工作,三人手头都比较紧。三人在网吧上网玩时,大哥刘亮对李明和王志提出结伙抢劫废品站弄几个钱花花的想法。

    当时才16岁的李明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意了去抢劫,随后又说服了王志。三人本来想去抢劫废品站,但由于抢劫废品站需要的人手比较多,最后放弃了这一想法。“大了干不了,我们可以干小的,去抢摩的。”年纪大的刘亮提议改小目标,得到了李明和王志的响应 。

    2010年12月4日晚,刘亮取了链子锁,到李沧炉房村附近等候,让李明和王志到李沧九水东路刘家下河小市场附近搭乘摩的。当天晚上9点多,李明和王志搭乘刘健的摩托车到炉房村一处空地。李明让司机刘健停车后,与刘亮一起将刘健拖拽摁倒在地,而王志则扶住刘健的摩托车。他们拿着锁链子殴打刘健,逼他交出钱财。最后刘亮翻出200块钱并抢走。然后仓促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回到城阳区仇家村。第二天,刘亮通过别人介绍将抢获的摩托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出,每人分得300多元赃款。

    当天晚上10点,被抢劫的刘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通过对其被抢手机进行查控,确定了犯罪嫌疑人。12月8日,民警在李沧维客广场将嫌疑人全部抓获。

    见习记者 李金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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