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干有偿家教得不偿失

2011-09-21 00:1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城市信报9月20日讯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少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山东省严格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教师聘用的重要条款。据悉,在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将实施职业道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见习记者 王荣)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有偿家教 教师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