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胶州交警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郑州路执勤时,鲁UV1×××号面包车违反禁令标志,执勤民警上前纠正,该驾驶人细小的心慌表现被执勤民警发现。在对其驾驶证和行驶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行驶证未按规定时间审验,执勤民警又通过电台查询,该车已审验。这就奇怪了,执勤民警感觉这里面肯定有其他的事情,便对该车进行了查扣。
民警随后对车辆的车架号进行了检查和网上比对,信息显示为该车系盗抢车辆。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驾驶人刘某某软了下来,不交代车辆来源只承认车牌是套用其他车辆的,同时套用了VIN码,想蒙骗过关 。“感觉这样在一般的检查中就应付过去了,没有想到碰到了认真的交警。”刘某某说。
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目前,涉嫌盗抢车辆与驾驶人已移交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田野 通讯员 陆斌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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