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情"窃贼偷一样爱一样 半年连偷11辆微客

2011-10-20 01:3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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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习惯,连小偷也是。不少小偷在作案时,不仅会挑选自己“钟爱”的盗窃物品,而且会采取自己惯用的作案手法。

    小偷一:爱偷名牌手机

    邵某小学毕业,是东北人。2010年12月3日晚上9点,邵某在和同伴李某经过事先预谋后,在青岛市四方区温州路某网吧内,先由李某转移玩家小董的注意力,邵某随后趁机把小董放在电脑桌上的iphone4手机拿走。得手后,邵某将盗得的手机交给李某,后来邵某分得赃款1000元。邵某感觉钱来得如此容易,便越来越收不住手。2010年12月8日、14日和16日,他们都用类似的作案手法,在多家网吧盗窃得诺基亚5233型手机、诺基亚N97MINI型手机和大显V888型手机三部。

    2011年3月6日,邵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警方拘捕,最终一审被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款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小偷二:半年连偷11辆微客

    今年27岁的卢某是莱州人。2010年6月8日,卢某、刘某在四方区商城路某居民楼下,采用自制钥匙开锁的方式盗窃涂先生停放在此处的银灰色松花江微型客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0380元,得手后两人将该车辆转手销赃。随后卢某伙同刘某、于某和李某,四人疯狂盗窃车辆11辆,所盗车辆无一例外都是微型客车,盗窃手法也都是采用自制钥匙开锁的方式。除了偷车之外,他们还通过车锁干扰器和打砸车窗等方式,盗窃路虎等高档车内的现金、黄金、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

    2010年12月的一天,民警在一家网吧内将卢某抓获,随后三名同案犯相继被抓获到案,部分被盗物品也被追回。最终,四方区人民法院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罚款人民币十万元,其他三名案犯获刑均在十年以上。

    小偷三:“钟爱”面包车

    仇某家住市南区,2011年1月4日凌晨3点,仇某在四方区康平路某小区门口,盗窃纪先生停放于此处的昌河牌面包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880元,后将其藏匿于李沧区桃园路某处。1月14日晚上22点,仇某在市南区长汀路某处,盗窃李先生停放于此处的昌河牌面包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910元,藏匿后销赃。1月16日凌晨2点,仇某又在市南区新湛二路某居民区内,盗窃刘某停放在此处的面包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4436元,后藏匿于市北区市场二路与旅顺路路口处。

    最终,四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仇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不得假释。

    见习记者 许永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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