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将于11月1日至12月15日开展2011年度市内四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各级经办机构将对养老金领取人员是否继续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进行核查,确认其养老金领取资格。工作目的在于防止冒领、多领养老待遇,构筑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网”,切实保障参保居民的“养老钱”。
认证范围为:截至2011年10月底,市内四区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参保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认证,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为保障行动不便 、异地居住居民能够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市人社局规定了部分特殊情形人员的办理方式:一是因年老体弱或患病、重度残疾等特殊情形 ,参保人本人不能到认证点认证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由街道保障中心派人上门办理认证,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二是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居住的领取人员,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相关下载”模块下载《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确认表》,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确认表》寄回参保关系所在地的街道保障中心。
资格认证结束后,市内四区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将对领取人员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举报。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对于冒领、多领养老金的人员,将依法予以追回和处理。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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