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40岁的尚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成功应聘到青岛某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业务贸易主管经理一职,主要负责与泰国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
2010年10月中旬,尚某急需一笔资金用于还债 ,遂打起了公司结算款的歪主意,当时泰国公司正好有一笔15万元的结算款还未支付,尚某利用职务之便,电话指示泰国公司将本公司应到货款15万元人民币直接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将其中1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将剩余一万元挥霍后,畏罪潜逃。
经民警分析认为尚某很可能逃往外地躲藏,但与家人保持联系,民警以此为突破口,向其家人发放了家属规劝通知书,耐心做其家人工作。
2011年10月19日,尚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投案自首。
记者 李玮 通讯员 刘人斐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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