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800块押金没被录取 男子殴打对方赔偿5万

2011-10-31 01:3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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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明(化名)是吉林省通化市人,2011年来到青岛找工作。通过大街上的宣传小纸条,他找到一家物流公司前去应聘。物流公司让杨明先交上800元的押金。但交上押金后好几天过去了,杨明仍没有得到物流公司的录用通知信,他便要求物流公司退还押金。

  2011年6月16日,杨明来到物流公司院内,要求他们的工作人员李某退还他的800元押金。之前他们的经理答应退给杨明押金,但是这次杨明来到公司后却得知公司又不愿意退给他钱了。杨明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与李某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语言冲突最后引起了肢体冲突,杨明一气之下朝李某的脸上打了两拳。

  在法庭上,杨明回忆当时情形时说,是物流公司的人先动手打了自己,才导致自己还手打了李某。“一开始他们要退我押金,但后来又说我欠他们的钱,民警也在现场,被害人踹我,我就打了被害人。”杨明说道。杨明的两拳将李某打得当场流血。经过法医鉴定:李某受外伤后鼻骨背部肿胀压痛,CT片示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粉碎性骨折,其损伤属轻伤;受伤后双眼睑皮下瘀血,右眼球结膜下片状出血,其损伤属轻微伤。经鉴定,李某为十级伤残。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杨明与被害人李某就附带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杨明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赔偿给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

  记者 李金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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