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干活被夹在中间挖掘机被扣 市民讨机器遇难题

2012-12-20 11: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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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老袁最近很郁闷,他用以维持生计的挖掘机让人拉走了,而他却不知道找谁要。今年9月份 ,在朋友的介绍下,他的挖掘机为市民郑先生承包的工程干活,地点是在同样为郑先生干活的赵女士船上。干完活后,这艘船竟然开回了连云港。“郑和赵两人有经济纠纷,赵把我的挖掘机扣了。”老袁说,现在自己夹在中间干着急。

    挖掘机被拖走仨月了

    近日,58岁的老袁带着一包材料来到报社,里面有好几张是他购买一台挖掘机的单据。记者看到,2006年11月份,老袁购买了一台二手的日立200-5挖掘机,费用为33万元。2010年9月份,他购买了一台液压破碎锤,花费7万元整。“连挖掘机,带着个破碎锤,我都三个多月没见到了,三个多月没干活了。”

    老袁说,今年9月15日,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活,地点在沙子口一处码头。他的投资方姓郑,还租用了一名赵姓女子的工作船,“我的挖掘机就在赵女士的船上工作。”9月23日老袁的活儿完成了,他想将挖掘机开下船,但船不靠岸。9月24日,老袁拿到了郑先生给他的工钱6000元,挖掘机却还在船上下不来。9月27日,他得知这艘船开走了,回了赵女士的老家连云港。

    多方追讨没有结果

    老袁说,在船开走之前,他和赵女士接触了几次,得知她和郑先生有纠纷,好像结账说是3.5万元,而赵女士则认为是4.7万元。”双方没有谈妥,老袁只想要回自己的挖掘机,多次索要未果。老袁觉得事情没有那样简单,“就为了1万多元,把我挖掘机就拖走了?”

    老袁说,他曾开着面包车去了连云港,但没见到赵女士,于是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打通了对方的电话,讲了法律政策,但对方还是不同意归还挖掘机。民警说这属于经济纠纷,只能调解。老袁看到事情无法解决,返回了青岛。

    老袁到码头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说自己的挖掘机被盗。民警11月20日告诉老袁,不符合盗窃罪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老袁表示要起诉,他把郑先生和赵女士都列为了被告,要求他们返还挖掘机和破碎锤。目前他正在为打官司做着准备。

    误工损失近10万元

    老袁告诉记者,他退休后买来这台机器,一般都是在朋友的介绍下 ,从一处工地到另一处工地干活,每天能挣1000多元。虽然不可能每天都有活,但一个月可以挣到3万多元,现在已经损失将近10万元。

    “我这机器用了几年时间了,再怎么损耗,也能值十几万元,怎么就这样被扣住了?”老袁说,他也曾多次联系了郑和赵两人,没有任何进展。12月19日上午,在老袁面前,记者拨打了赵女士的电话。电话中她说她跟着郑先生干活,郑先生欠她的钱,她说“不知道挖掘机是谁的”,但这是郑交给她的,“我也不想要这挖掘机”。记者提出,老袁是无辜的,要索回挖掘机,赵女士说她要还也是还给郑先生,而不是给老袁。

    随后,记者与老袁一起找到了郑先生,双方都很激动,最后郑先生告诉记者,他用了老袁的挖掘机,工程完成后结算清楚了,“不是我扣的机器,这件事跟我没关系。”

    文/图 记者 韩小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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