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保成儿子接受采访。 记者 刘纯来
于保成及其子女家属16套房屋详细情况
于保成夫妇名下房屋1处,面积60平方米,系其于1983年自筹资金在村宅基地上建成。
于保成之子、儿媳及孙子名下房屋8处。其中居住房3处,门头房4处、厂房1处。
1997年,自筹资金购买的位于八里一村南楼区的居住房1处,面积276平方米;
1998年,自筹资金购买的农村信用社房改房1处(安居小区24号楼),面积82平方米;
2005年,自筹资金购买的御树临枫小区居住房1处,面积216平方米。
1998年,自筹资金建设的位于八里一村南楼区(嵩山二路497、499号)门头房1处(原为1处,后分割成2处),面积58平方米;
2001年,租赁村庄工业园土地 ,自筹资金建设厂房1处,面积1780平方米,厂房沿路门头房2处,面积分别为400平方米、470平方米;
2003年,自筹资金购买的鳌蓝路世纪花苑门头房1处,面积101平方米。
于保成大女婿名下房屋3处。其中居住房2处,门头房1处。
1993年,于保成大女婿父母出资购买自住的位于鳌蓝路天下第一村的住房1处,面积120平方米;
2005年,自筹资金购买的嵩山二路296号书香门第小区居住房1处,面积123平方米。
1999年自筹资金购买门头房一处,位于鳌蓝路898号,面积228平方米。
于保成二女婿名下房屋3处,二女婿之子名下房屋1处。居住房2处,门头房2处。
1997年,二女婿父母出资购买的位于即墨市中医院西(嵩山一路51号)居住房1处,面积188平方米;
2009年,由二女婿及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嵩山一路9号居住房1处,面积152平方米。
1998年,二女婿父母出资购买的八里一村北楼区门头房1处,面积61平方米;
2003年,自筹资金购买的位于鳌蓝路世纪花苑门头房1处,面积101平方米。
(资料来源为即墨市纪委调查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