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1日讯(记者 李晓哲 郝园园 ) 1月21日记者采访获悉,本市日前印发《青岛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分级管理规定(试行)》,对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进行分级管理,
公共摄像头将统一编号,图像将分四个级别管理调阅。新闻报道中经常会出现某段重要的录像莫名消失的情况基本不会再发生了。
按照这一试行规定,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使用权限将被分为四级,例如拥有第一级权限的,可以查看、控制所有共享图像,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公安机关、市应急管理机构拥有该权限;而市人防部门作为市政府战时指挥中心在战时拥有该权限,市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市防汛和清雪主管部门在夏季防台风、冬季降雪期间拥有该权限。而拥有四级权限的则只有查看部分共享图像的权限,不可以控制。
“根据有关规定和共享权限,相关部门可以调用查看权限范围内的实时视频图像,并可以根据控制优先级别,实现摄像机的运动控制,对指定设备、通道、时间段、事件的历史图像文件进行调用、下载和回放,对所需图像信息实施本地或异地存储。”据介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部门可以申请权限变更。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如需获取非管辖范围内的实时视频图像,或变更已共享的视频图像权限级别,可以向市应急管理机构提出临时申请,授权后获得对所需视频图像信息的相应权限。
在拥有权限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这一举措将从今年2月16日起试行,试行时间为2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