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青岛公立医院改革 降的药费不能被"抵消"

2013-02-01 06: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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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的医改就要动真格了,8家试点公立医院要正式调整药价和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最终是让老百姓看病少花钱,但对于这一利好政策患者还是存在一些疑问的,如虽然药费降了,但服务费提了,究竟看病贵了还是便宜了?医疗服务费提高了,是否会引起诸如医生滥用医疗服务等问题?医院的损失如何弥补?对于这些疑问,1月31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疑问1

  看病究竟贵了还是便宜了?

  “从整体看医院让利20% ”

  一方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后,医药费降低了,但另一方面却要提高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床位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那么最终看病的花费究竟是涨了还是降了呢?

  对此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本市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则和目标是要“以不增加百姓负担为前提,结合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等情况,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床位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这一标准,调整价格总量不超过试点医院2011年度药品价格合理加成总量的80%。

  “也就说,假设某医院2011年药品总收入是1亿元,其中加成收入就是1500万元,这1500万元给取消了,就要通过提高服务类收费来弥补,但是今年全年因为提高服务费而多收入的钱不能超过2011年度药品加成总量的 80%,也就是不能超过1500万元乘以80%。”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解释说,从整体来看,医院要让利给所有患者药品加成收入的 20% ,也就是说从整体来看,医院是让利了,而老百姓看病则是省了钱,“当然有一个问题就是,并不是每一名患者看病都会省钱,可能个别患者因为手术费高的原因会跟以前一样,但从大数法则来看,患者少花了钱,而医院让了利。其实这也是所有改革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覆盖到,只能照顾绝大多数人,毕竟现在这个改革刚刚开始试点,在实际运行中如果存在什么问题,还要进行不断地修订,最终让政策越来越好。”

  疑问2

  滥用药少了,滥用服务咋办?

  检查费没变,还有限费政策

  取消了药品加成,卖药不再成为医院的主要收入后,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滥用药的问题,但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床位费和手术费提高了,是否会导致一些医院通过增加患者的检查项目,延长患者的住院时间,增加手术次数等方式来变相地增加收入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老百姓关注的这个问题,市医改办在制定改革政策的时候也早就已经想到了,为此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限费政策。“首先根据规定,如CT等检查项目的费用并没有提高,提高的只是住院的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和手术费等,所以不存在医院通过增加检查项目来提高收入的问题。另外为了防止其他服务过度的问题,这次公立医院改革也制定了限费政策。”知情人士透露,根据政策规定,2013年,实现试点区市县级公立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要比2011年降低5个百分点,这就保证了门诊费肯定要降低;同时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度减低10个百分点,总体控制在40%以内,这避免了滥开药的现象出现;另外,次均住院费用不能超过2011年的水平,这也防止了通过增加医疗服务来增加收入的可能,“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医药费用‘零增长’,切实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

  对此,即墨市人民医院院长吕杰表示,医改之后,投诉多少以及医疗事故多少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考核的重点,并不是考核业务量以及收入。

  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实施医药费用总量控制、降低药占比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人民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有所减轻、顺利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目标的重要举措,主要采取科学设定各级医疗机构职能,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施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实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加强收费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加强财务监管,保证试点医院经济平稳运行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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