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生了四个娃 为了抹黑居委会自己举报自己

2013-02-02 07: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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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执行法官,张某玲情绪很激动。



  半岛都市报2月1日讯(记者 李保光)为了让积怨已久的居委会领导早日下台,十梅庵的一位居民想到一个抹黑的“奇招”:一连生了四个孩子。最后,不仅丢掉了自己的工作,还面临着72万的巨额社会抚养费。在缴了二胎的社会抚养费后,张某某便不再缴三胎和四胎的社会抚养费了。2月1日清晨,李沧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张某某家执行时,家里只有张某某的妻子和四个年幼的孩子。

  2月1日7时许,记者跟李沧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来到湘潭路街道十梅庵社区。据介绍,2003年张某某和妻子张某玲生育了二胎,在缴纳了社会抚养金之后,二人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继续超生。为了躲避相关部门的处罚,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依然生活在一起。2005年4月和2011年10月,又接连生下了三胎和四胎。

  记者注意到,张某某家并不富裕,低矮破旧的房子里放着两张床,其中张某某和小女儿睡在靠近屋门的一张床上,三个儿子则挤在另外一张大床上。因为没有暖气,家里取暖设备只靠电褥子。既然家庭条件如此艰难,为什么要生这么多孩子呢?“背后有利益纠葛。”李沧区人口计生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居委会主要成员是另外一个姓氏的人,为了让其早日下台,张某某便使劲给社区抹黑,以便自己这边的人能当上领导。”

  “2006年,我们还收到过张某玲给我们的一封举报信。”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举报信里张某玲自己举报了自己违法怀有第四胎的信息,为了证实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当时随信还有一张大肚子的照片。“收到信后,我们便派人前去调查了,经过耐心劝说,最后张某玲才表示将选择引产。”但是,没过多久张某玲便又怀孕,生下了第四胎。“生下二胎后,张某某的单位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我们也要求他缴纳了社会抚养金,在生下第三胎后,他便被单位开除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张某某已经缴纳了二胎的社会抚养费,对于其三胎、四胎的社会抚养费,考虑到其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李沧计生局给予其最高额的处罚,达到72万余元。

  当天上午,由于张某某没有在家,执行法官向其送达了法院传票。见到是法官来执行,张某玲赶快将刚刚打开的大门关闭。“张某某不在,你们赶快走吧。”张某玲一边将执行人员往大门外推,一边试图关门。“你们来干什么?想要钱一分没有,要不你们把孩子带走吧。”张某玲情绪激动,一直不配合。“其实,张某某和张某玲都是被执行人,但考虑到张某玲需要在家照顾四个孩子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们只能选择对张某某进行执行。”执行法官说。

  链接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说法

  超生三胎四胎应缴72万元

  据李沧区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3年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他们就曾经多次上门为张某某一家做思想工作,但夫妻二人并不配合,还多次将执行人员拒之门外。2011年11月6日,在查实张某某和张某玲违法生育的第三和第四个子女后,李沧区人口计生局依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对二人违法生育的第三个子女,我们按照青岛市2004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089元的十倍,对张某某和张某玲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110890元;对二人违法生育第四个子女,按照青岛市2010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的十倍,对二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249980元。”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两次违法生育,张某某和张某玲应共缴纳社会抚养费721740元。

  尽管处罚决定已经下达了,但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无奈之下,李沧区人口计生局依法申请李沧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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