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元孔 实习生 刘睿) 针对
一日游乱象,国家旅游局发布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一日游不得有
强制购物 、变相购物等,对黑车 、黑导游现象也有了明确的规定。27日,本市一旅行社负责人认为,如按新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可能会对一些专门做“崂山一日游”线路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对于旅游业务种类多样的旅行社影响并不大。
“‘海上一日游’、‘崂山一日游’、‘市内一日游’强迫游览、拒绝退费、诱骗购物等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顽疾,依然存在于栈桥、五四广场、海水浴场以及游客聚集的景区(点)周边,在旺季时尤为突出。”这是青岛市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对2012年青岛市旅游市场总结时,对“一日游”的评点。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其中不乏亮点。记者看到,其中明确表示: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如果有强制购物 、变相购物 ,旅行社需向游客支付20%的违约金;如另行安排付费项目,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款。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还要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另外,如果旅行社安排黑车、黑导游,也应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7日,记者联系了本市多家旅行社,不少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还不知道有了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但表示如确定有新的合同示范文本,肯定会按照上面的规定执行。
中旅总社(青岛)副总经理汤宇超表示,这次出台的“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比较有针对性,对现在旅游市场现存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了约束。
中旅总社(青岛)副总经理周立钢表示,在之前的“一日游”中,正规的旅行社最多安排一个购物点供游客购买土特产、茶叶之类的物品,因此,这个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一些专门做“崂山一日游”线路的企业影响较大,而对于旅游业务种类多样的旅行社影响较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