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李祎铭) 近日,记者从
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由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的第二批高污染
黄标车审核工作正在顺利地开展 。据了解,胶州市目前共有18辆高污染黄标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通过了审核,最高可获得18000元的补助资金。
“3月13日,胶州市商务局 、环保局 、财政局联合设立的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受理窗口审核了我市第二批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胶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记者,目前,共有18辆高污染黄标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通过了审核,其中第一批有7辆,第二批有11辆,从两批审核通过的高污染黄标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看,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大多为轿车(桑塔纳、捷达、夏利等)和微型载客车(昌河、松花江)。
据胶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并非所有的高污染黄标车都能获得
补贴,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后才能获得补贴:在规定时间前,在胶州市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定期参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并已经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胶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主应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证件到指定的办理点办理补助申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