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拖车费260元起步 拖行超10公里允许加收

2013-03-30 07: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青岛现行拖车费各算各的账

  29日下午,记者拔打了山东高速的路政服务热线,客服人员介绍,“目前,如果确实是车辆出现机械故障,停在高速公路上影响道路通畅的,路政部门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客服人员介绍,但是对于那些偷逃高速通行费、超限超载的违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以及车辆没油抛锚的,按规定不在免费救援范围内。

  山东高速济青分公司青岛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王大勇告诉记者,目前该大队管辖的路段,与山东高速其他路段一样,全部执行统一的车辆救援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所救援的车辆分为大、中、小型三种,起步价均为150元/次。”王大勇介绍,小型车每公里的收费为5元,中型车每公里为10~15元,大型车每公里为20元。“但路政人员相对人手不足、缺乏相应的专业设备,很多救援服务我们无法提供。”王大勇介绍,像驳运、货物装卸、换轮胎、解刹车等救援,就需要请专门的清障队伍前来支援,产生的人工费用等,都是由清障队伍来收取。

  “目前高速公路拖车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价格都是拖车公司自己制定。”岛城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多都是在处理完事故和拖完车后,车主才被告知拖车相关费用,因此该收费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记者29日在采访时了解到,省里曾出台过相关政策,要求各高速管理部门对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车、故障车进行清障救援不再收取清障服务费,但由于部分高速公路的路政部门清障设备不全并且存在经费的问题,很多时候都要借助于社会经营性公司的清障队伍。市公路局路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省里出台的文件他们也收到了,正在研究下一步如何应对,或者会组建路政自己的拖车公司,并按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车主变卦,救援费打折收

  “有时候我们的救援车辆已经到达地点了,车主却死活不同意拖车了,很容易产生纠纷。”青岛所辖某高速公路的路政人员介绍。

  在此次的《通知》中,专门对此进行了规定: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不得强行拖至指定场所维修   

  此外,《通知》要求,事故车辆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故障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也可拖移至当事人选择的其他停放地点,但不得强行拖移车辆到指定场所维修。

  同时,所有救援服务机构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因事故造成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服务协议应当载明服务单位、救援时间、拖移地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特殊车辆救援费多三成

  记者发现,新规还对易燃、易爆等特殊车辆,以及车辆看管等情况的收费作出了规定。按照规定,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救援过程中若拖车同时发挥了吊车作用,收取拖车费后,再按吊车收费标准的50% 计收吊车费用;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从被救援车辆直接装运至转运车辆或装、卸分离时,按装卸费的50%计收。

  《通知》还指出,车主在接受救援服务并支付费用后,可向收费人索取相关税务票据。

  ■链接

  青岛“天价拖车费”事件

  记者29日查询相关报道发现,青岛近年来也发生多起“天价拖车费”事件。

  2011年,武汉市民任先生在国内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预订车辆,由青岛店提供一辆雪铁龙轿车。当年4月2日,他们办完汽车租赁手续后,开车前往烟台海阳市旅游。4月4日,车开到海阳时突然熄火了,租赁公司要派人派车去海阳把车拖回青岛,拖车费2800元。任先生查询得知,如果就近拖到烟台的4S店维修,拖车费只要400元。

  2011年3月,来青岛工作的李先生驾驶着一辆厢式福田小货车,在沈海高速公路胶南段遭遇了车祸,货车侧翻撞上了路边护栏不能行使,无奈之下他报警求助,交警帮他联系了青岛同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停车场。停车厂将李先生的小货车拖离事故现场后,给李先生出示了一份拖车费用单据,拖车空驶费840元,拖车费2500元,吊车空驶费2800元,吊车作业费500元......从事故地点到停车场来回的路程只有70公里,拖车费高达7300元。

  五类车型划分标准

  一类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

  二类车:2吨~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

  三类车: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

  四类车: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客车)

  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记者 马正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