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开始 认证工作持续三个月

2013-04-11 11: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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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通讯员 吕丽萍) 平度市2013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1~4级工伤人员、工亡和亡故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自4月1日开始。

  记者了解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养老待遇认证方面,要求凡居住在平度市区域内的认证人员,由原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本人持身份证、离退休(职)证、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证,以及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进行面对面资格认证,并在《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花名册》上签字。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职)人员、遗属人员,由单位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对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职)人员、遗属人员,采取提供本人户籍证明的办法,由单位填写《异地居住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花名册》。据了解,该认证花名册以及各种相关汇总表,由原所在单位一并报机关保险办核对验证。

  就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养老待遇认证而言,参加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64号文退休人员无退休证),企业离退休供养人员、企业1~4级工伤人员、企业工伤供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到各镇(街道、园区)劳保所进行认证。行动不便人员,可由代办人持企业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供养人员、企业1~4级工伤人员、企业工伤供养人员居住地村委(居委会)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企业离退休供养人员的退休证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到各镇(街道、园区)劳保所进行认证。未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证。

  在外地居住,不能回平度认证的,由其亲属到平度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领取《青岛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通知单》,由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后,再将通知单报送平度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据介绍,本次认证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逾期未认证者 ,将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如恢复待遇发放,须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平度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申请办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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