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造假房没买成 买主将责任归咎于中介

2013-04-16 06: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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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15日讯(记者 李保光) “在买二手房时,中介公司给做了一张假的单身证明。”4月15日,即墨市民王女士反映,相关部门审核材料时,这张假证明被识破,她看中的房子也没法买了。她找到房产中介,提出退还中介费、房屋评估费共8000多元,却遭到了拒绝。这家中介负责人表示,“为客户办理虚假证明”纯属无稽之谈。

  在青岛打拼了几年后,来自吉林的王女士打算给儿子在即墨买一套房子。去年3月,她通过即墨市文化路的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90平方米、带阁楼的二手房,在中介的帮助下,王女士向房主支付了定金,并开始办理购房合同。

  “儿子要买首套房,需要向相关部门出具单身证明。”王女士说 ,她的老家在吉林省辉南县,为了办单身证明回趟老家不值得,正在发愁的时候,中介工作人员支了一招,只要交100元就能办个假证明。王女士付了钱后,中介很快就办好了,上面有“辉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公章。然而,她于去年6月去房管部门办理手续时,这张假证明被识破。

  购房计划搁浅,房主又急需用钱,经过协商,对方退还了定金,由中介继续为王女士选别的房子。王女士说 ,后来她通过另一家中介找到一处合适的二手房,但是面积小了,价格却高了,这一切过错都在原来的房屋中介,所以要求其退还当初收取的中介费、评估费,共计8000余元,但对方后来干脆不承认此事。她就假证事件报警,请警方介入调查。

  “买卖房屋时所需的所有证件,都由买卖双方自己提供。作为中介,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为他们提供任何证明材料。”4月 15日下午,该房屋中介公司的朱经理向记者表示,王女士关于“假证明系中介公司替其伪造”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导致房屋成交失败的原因,并不在于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已经付出了劳动、提供了服务,不应退还任何费用。朱经理说,尽管如此,在王女士为中介介绍了一名客户后,公司还是将4000元中介费退还了。对此,王女士说根本没有这回事。

  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清认为,虚假证明材料是否由中介出具,应该由王女士负举证责任。另外,如果王女士能证明中介没有提供房源或者不能提供合适的房源,那么她要求对方退还费用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现实中,作为买方的消费者一般很难找到这种证据。”孙律师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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