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日讯(记者 刘鹏 通讯员 方文 刘德艺) 开车的都知道酒后驾驶不对,可还是有人喝酒后放不下方向盘。1日晚,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君峰路与通真宫路路口夜查时,40分钟接连查获3起酒后驾驶。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前三个月全市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1133起,查获醉酒驾驶56起,醉驾入刑两年,酒后驾驶现象大幅减少,不少市民在开车赴宴时,都会提前留一位不喝酒的亲友代驾。
1日晚8时40分,李沧交警大队4名民警在君峰路与通真宫路路口设点夜查,在民警对一辆沿君峰路北向南行驶右转至夜查点、号牌为鲁BJ5U5×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司机徐某身上有一股酒味,当即对徐某进行酒精测试,经过现场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10分钟后,又有一名
酒司机被民警查获,当晚8时50分,一辆号牌为鲁QLP3××轿车在沿君峰路南向北行驶至夜查点时,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面对民警调查,该车司机躲躲闪闪,刻意躲着民警,当民警靠近他时,发现其身上有酒气,随即要求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经过现场检测,该车司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晚9时20分,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鲁BLT7××的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身上有酒味,经过现场酒精呼吸测试,该车司机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如此,朱某还没带驾驶证,民警随即依法对其车辆暂扣。据民警介绍,这三名驾驶员均因酒后驾驶,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把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醉驾罪,纳入刑法之内。时至今日,醉驾入刑这一打击酒驾的重拳,也逐渐显示出威力。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1133起,查获醉酒驾驶56起,酒后驾驶的违法司机均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醉酒驾驶的驾驶员也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往年的情况来看,查获酒驾、醉驾的数量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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