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240套经济适用房现可申请 基准价每平4245元

2013-05-07 14: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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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岛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1年大卢家疃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预售公告,其中共240套经济适用房,每平米的销售基准价格为4245元。该项目位于黄岛区大卢河以东、黄海路以南,小区内配备草房(地上储藏间)200个以及105个车库及车位。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现在可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审批、公示、核定后确定入围名单进行选房。

  月收入不高于1600元可申请

  记者了解到,本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可以家庭为单位,或单身申请。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地常住居民(不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任何一人已经或应当享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员)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连续在本地居住5年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600元,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符合条件申请人将进行公示

  记者从黄岛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4月28日起,申请人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领取《黄岛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时需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有的房产证,无房户由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并出具申请之日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单位花名册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出具收入证明。

  申请人还需填写《家庭财产申报表》、递交结婚证,离异需递交离婚证等资料。单身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由市婚姻登记机构出具证明等,办理前可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在对各申请人完成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公示合格后,报黄岛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审批,并对申请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黄岛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对公示情况进行核定,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根据核定申请人资格,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选房名单。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

  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米4245元

  本次黄岛区经济适用房预销售的项目为大卢家疃城市经济适用房,该经济适用房位置较为便利,位于黄岛区大卢河以东、黄海路以南,小区不远处就有公交站点,附近学校、医院等设施也比较齐全。根据预售公告,每平米的销售基准价格为4245元,配备草房(地上储藏间)200个,以及105个车库、车位。据悉,5月底各镇、街道办完成申请及资格审查工作,随后将进行公示。文/ 图 记者 吴琼 本报通讯员 王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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