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将用政府指导价

2013-05-25 07: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周晓荷)  24日,《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正式公布,六大类服务将采取政府定价或指导定价,其中包括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价格。

  这六大类包括:地方铁路 、公路的客货运输,危险废弃物处理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教育、有线电视、殡葬、游览参观点等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垄断的有形市场交易及带有行政许可性质的检验、鉴定、认证等重要的专业服务价格;竞争不充分的代理、招标等中介服务价格;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价格;其他服务价格。

  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金将采取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停车服务;车位租赁;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也将采取政府指导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