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谋面"女友"用假照片骗了男网友120万元

2013-06-07 10: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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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年轻妈妈王某化名“李雪”,通过虚构年龄、隐瞒婚史,以开服装店、买拆迁房等理由先后从网上骗取从未谋面的“男朋友”120万元财产,并在四个月内挥霍一空。近日,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因王某正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隐瞒身份网上交男友

  2011年1月的一天,家住青岛市南区的孙某在同城交友网站上认识了一位女老乡,两人聊得非常投机。

  女孩告诉孙某,自己叫“李雪”,1987年生人,老家在青岛四方区,现在在日照工作。孙某怦然心动,自己刚离婚恢复单身,且只比李雪大4岁,又是同乡,何不往男女朋友方向发展一下?孙某向李雪要了一张照片,认为其长相不错,于是决定让她当女朋友。2011年5月,两人在网上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孙某向李雪提出见面的要求,但对方称,孙某刚离婚不久,两人见面影响不好。孙某认为也有道理,便没有再提见面的事。

  4个月时间骗了120万

  2011年6月的一天,李雪在聊天中向孙某透露,听说代理某韩国服装品牌很赚钱,她想在日照某商场开一家专柜。她还表示,店面租赁问题已经跟商场谈妥,只是还缺一些资金,想请男友支援。为了让孙某放心,李雪表示店面会以两人合作方式经营。经过一番商议,孙某同意出7万元投资店铺,李雪自己出5万元,并具体负责实体店的经营管理,盈利五五分成。

  李雪定期向孙某汇报盈利情况,但孙某始终未见分红。李雪称,商场一直不给结算,自己不仅没法给孙某分红,连进货钱都没有。为维持服装店正常运营,李雪又向孙某索要钱款40万。

  后来,李雪又多次向孙某提出购买拆迁房,在她的游说下,孙某又给她汇款42万元。9月份,李雪又向孙某索要30余万元购买沿街门头房用于投资。深陷恋爱甜蜜的孙某也没有多想,再一次满足了女友的请求。在4个月时间里,孙某前前后后共给李雪汇款120余万元。

  朋友的话惊醒梦中人

  2011年10月,孙某与日照的一位朋友打电话闲聊,提到自己在日照某商场开了一家服装店,请朋友有空过去瞧瞧,没想到朋友却说,这家商场在日照早已倒闭。

  听了朋友的话,孙某十分慌张,他仔细回想一遍,发现自己前后给女友120多万元用于投资,每次问起回报的事,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自己一定是被骗了。为了尽可能挽回损失 ,孙某谎称有事急需用钱,对方返还了孙某3万余元。2011年11月底,孙某向日照警方报案,12月14日,李雪被警方抓获。

  李雪被抓获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雪原名王某,1982年生人,老家青岛,现居住日照。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王某不仅已婚,且于2011年7月育有一子,抓获时尚处于哺乳期。

  涉嫌诈骗被判十年刑

  据王某交代,2011年1月,她与孙某在网上相识,聊天过程中发现孙某很有钱,便打起了歪主意。同年4月,她与认识一年多的日照男友结婚,但并没有将结婚的事告诉孙某,相反,她还更改年龄、使用化名与孙某谈起了恋爱。为了骗取孙某信任,她从网络上搜了一张年轻美女的照片,谎称是自己,没想到孙某没有丝毫怀疑。

  2013年4月,东港法院对王某诈骗一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化名“李雪”,隐瞒已婚事实,在取得孙某信任后,虚构了与孙某合作做生意、购买拆迁房、投资沿街房等事实,隐瞒了用该钱款购买自住房屋、汽车等物品的真相,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考虑到被告人王某正在哺乳期,法院同时决定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记者 从春龙 实习生 厉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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