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精神卫生工作惠民服务纪实 诠释医道大爱

2013-06-08 13: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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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患者及家属免费发药。 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供图



  据了解,自2012年起胶州市落实开展了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医疗救助项目——686项目。所谓686项目,是指卫生部启动的国家重性精神病疾病治疗项目启动资金为686万元。市心理康复医院刘炳文院长介绍,686项目的主要任务是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定期随访管理,为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免费应急处置。同时,对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进行补助,并解锁救治关锁病人。救助对象为胶州市户口,符合重性精神病患者条件,有家庭贫困证明,均可到市心理康复医院申请办理,经核查无误后,将实施救助。

  截止到2013年5月份,有80例精神疾病患者得到686项目的救治,免费发放药品约5.6万元。

      重症精神疾病列入门诊、住院大病救助范围

  由于精神病发病率高,危害性大,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容易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自2011年起,胶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的精神障碍等6种精神病列入“新农合”门诊大病,并纳入大病医疗救助病种,对农村重症精神病人的救治和管理实行“双保障”。

  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认真执行这项政策,对参合病人实行门诊即时结报。这些病人门诊看病也可享受80%的报销比例,一年最多可报销3000元。

  自2012年7月1日起,住院重症精神病人也实施了医疗救助政策。患以上6种大病的参合农民,其住院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的,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范围内外的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的,按20%比例给予救助。

  此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进一步提升了我市重症精神病患者的健康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对 58名住院病人约救助12万元,231人次门诊病人救助约11.7万元。

      贫困精神病人再享政府医药补助

  自2009年起 ,中残联、青岛市残联对我市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服药和住院医疗补助政策。为保证全市的精神病人的服药疗效,市心理康复医院专门为这些病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定期回访,督促用药。市残联也定期对病人救助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青岛市残联已对 500名贫困精神病人实施免费服药救助,每人每年免费发放400元的抗精神病药品,2011年起每人每年增加到600元。被救助的人数也逐年增多,目前已达到1059人。为67名贫困住院精神病人每人最高减免2000元的住院费用,2012年被救助的贫困精神病人达170名。自2008年至今中残联对我市100名较为贫困的精神病人实施每人每年400元的服药救助,每年有6名住院精神病人享受到减免3600元的优惠政策。

      天道酬勤 ,真情付出有回报

  市心理康复医院以“呵护心灵,关爱健康”为办院宗旨,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先后收到患者的感谢信、锦旗和镜匾数百件,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患者满意度调查中,该院的患者满意度达99%。本市的精神卫生走在全国县级市的前列,多次接受国家、省、市组织的现场观摩、学习,并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医院也先后荣获山东省卫生系统财务工作先进集体、青岛文明单位、青岛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标兵、2012年授予青岛市精神病医疗救助定点机构“阳光家园”称号。精神科护士长马文娟入围2010年“感动青岛十佳人物”,2011年荣登“中国好人榜”,2012年获“胶州先锋奖章”胶州市十佳道德模范。

  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精神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会更加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的体系和网络会更加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水平会更为提升。崔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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