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邬明洋 通讯员 万鹏 王磊) 近日,
平度市2225名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领取到了政府136万元
资助金。
据了解,为保证平度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平度市政府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 ,自2006年开始对平度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在校寄宿生5%的比例补助生活费,标准为240元/生/年。2008年春季开始按照8% 的比例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2011年秋季将补助标准调整为小学75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2012年春季开始调整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据介绍,本次资助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全校公示,最后经教体局确认救助资格。目前这222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通过学校领取到本学期500元到625元不等的救助金,总资助金额达到136.775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