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益岗从业人员涨补贴 区市额度有所不同

2013-06-21 08: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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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20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20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从今年6月1日起统一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市南、市北等区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即墨、胶州等市调整为每人每月1150元。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财政给予岗位综合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统一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

  调整范围为经市政府或各区(市)政府批准,由市 、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上岗的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医疗护理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150元。对各区(市)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仍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11%(其中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暂按10%,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后缴费比例调整为11%)、失业保险3% 、工伤保险1.2% 的比例,由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协保人员按照1.2%的比例给予工伤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有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目前,市内三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5357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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