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工作人员正在对违法广告牌进行清理。
本报讯(记者 贾广鹏 通讯员 彭刚 孙顺) “霸道”的广告牌直接设在路中央,通知整改后当事人拒不执行。近日,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即墨分局路政大队将212省道上的这些广告牌强行清除,共
拆除占路广告牌10余个。
近日,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即墨市212省道时,发现温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段内有一处路口上摆满了广告牌,“这个路口位于莱青线与香泉路交会处南侧,当事人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路政大队执法人员介绍,省道212连接莱阳市和青岛市,是两地重要的交通道路。
巡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广告牌放了一排,已经把该路口的路面堵住,一些过往的车辆想拐弯都拐不了。执法人员介绍,检查后他们通知了当事人要求将广告牌全部搬离,保证道路畅通。近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路口查看整改情况时,广告牌依旧保持原貌。
“这10几个广告牌挡着路非常影响交通,对行车安全造成了很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说,随后他们对这些广告牌进行了依法清理。“这些擅自设置的广告牌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属于非法设置,严重侵害了公路路产路权。”执法人员说,按照《公路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在公路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等,应当事先征得路政部门同意,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如果市民发现国、省道上有私设广告牌、私开道口等违规行为,可以拨打88511087举报投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