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胶南八岁女孩被拐 民警辟谣:虚假微博

2013-08-10 07: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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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孩子被拐了?8月9日一大早,一条“胶南七中路口附近一8岁女孩被拐走”的消息在青岛不少QQ群流传,这则消息迅速引起众多网友和市民的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转发这条消息。记者就此事专门和黄岛警方取得了联系,警方回应称当天他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儿童被拐的报警,经过核实调查这是一起谣言,该网传消息源头系来自一条虚假微博。

  网络疯传学校附近8岁孩子被拐? 

  8月 9日,市民徐先生一个QQ群里突然弹出来一则消息:“求帮忙!求扩散,昨天上午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在胶南七中路口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准确说出爸妈的姓名,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24岁左右的女人抱走了(女人带着项链),现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信息最后还留下了联系电话15063514×××。

  徐先生说,他老家也是胶南,胶南确实有个七中,但对于这则消息的真假他并不能确认。这则网传消息一经发布,在QQ群内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进行了转发。

  “这件事确实很蹊跷,我反复拨打150的那个电话,对方就是不接。”徐先生告诉记者,看到这则消息,他第一反应就是震惊,随后出于对孩子父母的关心他拨打了上面留的电话,但令人意外的是对方一直不接电话,“既然孩子找不到了,做父母的为什么不接电话呢?”徐先生觉得此事有蹊跷。

  消息上面留的电话号码归属地属于聊城,为了验证徐先生的说法,随后记者也反复拨打了这个电话,虽然电话能接通,但始终无人接听。

  警方回应未接到儿童被拐报警 

  这则网传消息究竟是不是真的?随后记者就此向黄岛公安局进行了求证。

  黄岛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落实当天他们110指挥中心服务台未接到任何关于走失儿童的报警,而且辖区内派出所也没有接到“胶南七中路口附近有儿童被拐走”的报警。

  “经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是一起谣言。”黄岛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调查核实,该信息系转发于一条虚假微博(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安分局网安管理官方微博已于8月 7日予以澄清),这则网络消息中的电话和聊城虚假微博中的电话是同一个号码,此网帖内容不属实。

  随后记者在搜索到这条微博,记者注意到8月 9日微博上还有人在转发这谣言。这则源于聊城的网帖消息为什么会在青岛流传?对此黄岛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可能是有人在微博上看到了这则虚假信息,随后对信息内容进行了篡改,然后在QQ 群内转发,由于这则爆炸性消息十分吸引眼球,迅速在QQ群内进行了流传。黄岛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谣传,不要轻易传播未经证实的网络谣言,怀疑网传信息是虚假的市民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经验之谈谣言经常换“马甲”再来 

  记者注意到这则消息不仅在QQ 群上流传,查询结果显示百度贴吧和微信内也在流传内容大致相同的消息,不过地点和时间有所不同,有的信息地点显示是河间,有的显示是长春。

  “说得有鼻子有眼,没想到竟然是一条假消息。”当得知这则网传消息竟然是谣言的时候,市民孙先生显得非常生气,他告诉记者,这些传播谣言的人确实可恨,他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消息,在QQ 群内他也经常看到这样类似的消息。“很多谣言隔一段时间就会传出来。”孙先生说,他经常上网,发现谣言有一个规律,隔一段时间谣言就会换一个“马甲”卷土重来,有时候朋友发的所谓震惊信息其实就是流传于多年前的谣言。

  律师说法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违法 

  “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是违法行为。”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也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记者 刘鑫 实习生 张欣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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