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楼漏水四楼遭殃 刚住仨月新房"泡了汤"

2013-08-15 10:2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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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霍先生家的天花板还在掉皮。



  近几天,家住临沂路与滨州路交会处西上上城小区的霍先生遇上了一件闹心事:9日晚9时许,妻子下班后回家,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就被惊住了,客厅的茶几上、卧室的床上、地板上到处都是房顶脱落下来的墙皮,地板上还有不少积水,后来才得知是楼上邻居家里漏水,积水从楼道内流到了四楼。之后霍先生找到小区物业,但物业让他与楼上邻居协商,而邻居拿到钥匙后甚至没有装修,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赔偿。

  ■反映楼上漏水,家里被淹了

  “前几天,楼上漏水了,结果把我家给淹了,天花板上的墙皮脱落的非常厉害,到现在也没有人或单位出来承担责任。”14日上午,家住上上城小区的霍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87111反映。

  记者了解到,霍先生家住四楼,购买此房已经七八年了,去年才拿到钥匙,刚刚入住三个多月。“那天我对象大概是在晚上9点回到家里,开门后就看到客厅的茶几上、卧室的床上、餐厅的地板上等都是破碎的墙皮。”霍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家地板上还有一些积水,后来才知道是五楼的邻居家里漏水,殃及到了自家,“大门上面也往下滴水,大水还从楼道上流到我家了。”

  霍先生立即给小区物业打电话反映了此事,“物业说没事,明天再去给你看看 。”原来,小区物业早就知道这件事了,在当天下午四五点把五楼水阀给关了。

  ■讲述邻居和物业相互推诿

  事发第二天上午,小区物业来到霍先生里,表示要回去开个会协商一下看看如何处理,10日上午10时许,物业人员让霍先生联系五楼业主协商。由于床上都是水,家里潮乎乎的,霍先生一家只好在亲戚家里暂时住了几天。

  霍先生了解到,五楼的业主拿到钥匙后根本没有装修,甚至都没怎么来过。“我是去年年底拿到的钥匙,但是发现房顶处有些漏水,所以直到现在仍然在与物业、开发商进行交涉,却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五楼的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因此房屋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进行装修,和交房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包括下水道口还有塑料包裹着,漏水事件发生后,刘先生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通知。“我是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才知道的,物业告诉我四楼的邻居因为被淹要求赔偿。”刘先生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到现场,赔偿一说讲不通,而且他也是受害者。

  ■律师五楼业主有责任

  上上城小区物业的崔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建筑方正在协商此事,但是作为服务单位,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业主家外面出现了情况,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业主家里出现了问题,就和物业没有关系了,“漏水是因为水堵没有堵好,掉了下来,这也不属于质量问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的赵世玉律师,他认为,开发商交房之后,业主就有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但同时所有人也有相应的管理义务,四楼业主可以直接起诉五楼业主,要求赔偿,五楼应该对四楼负责,而五楼业主如果觉得这是房屋质量问题,则可以对房地产开发商要求追偿,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对五楼负责;四楼业主起诉五楼业主,如果五楼觉得开发商有责任,也可以申请将开发商列为共同被告或案件第三人,“如果四楼有明确的依据能够证明,是因为建筑质量问题,四楼业主也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负责。”

  文/图  记者 庞远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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