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单号信息1元1条 市民无奈"隐私共享时代"

2013-08-27 06:1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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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无奈“隐私共享时代”

  去年在媒体的关注下,有些售卖快递单号的网站曾一度关闭,但这样的网站从未真正消失过,大部分在关闭一个月之后又死灰复燃。

  有些倒卖快递单号的网站有所收敛,比如“淘单114”不再提供收货人详细的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淘单8”网站也标明“即日起本网站单号的姓名和手机号码都是错误的,不对称。但是对刷销量不会有影响,物流单号跟地址信息都是同步,请放心使用,防止有人用客户信息做非法的事情。”

  但只是部分售卖快递单号的平台模糊部分信息,相对于被泄露的信息,这样的“改进措施”是不可被认同的。市民周女士说:“从这些能看到能买到的信息,就能判断我们所有的信息被泄露了,既然已经泄露,别有用心的人一定可以通过我们不知道的其他途径获得。”

  记者通过社交网站,联系到专门倒卖客户信息的卖家,信息包括真实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住址等,甚至还有客户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卖家有从事快递和淘宝网店的人员,也有专门收购、销售信息的组织,一个客户的详细信息要价从几分钱到500元不等。一个专门做数据买卖的人告诉记者,信息都是快递公司内部人提供的。

  记者联系了一个卖家,发现其社交网站上有淘宝店的链接。卖家告诉记者,自己是开网店的,卖给记者的信息绝对都是真的,并强调都是自己的客户,风险很大。记者提出要购买收货人在青岛的客户信息,店家说一天就会有20个左右,而且可以帮忙在其他店里找找。

  市民朱先生对此表示愤怒,自己现在连注册个网站会员、做个调查问卷都担心信息被泄露,“好像自己所有的信息都是社会共享的,没有个人隐私可言。”

  可提高警惕进行防范

  记者就买卖快递单号的问题咨询了青岛的郭律师,郭律师表示,市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涉及到侵权问题。但是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未正式出台,只是在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对个人信息保护做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较为零散,考虑到具体事件的情况,维权成本较高。

  郭律师表示,虽然个人维权成本很高,但是有相同经历的被侵权者可以联合起来,收集有效证据,通过公安部门进行维权。也可以对泄露信息比较多的快递公司进行集体抵制,迫使快递公司进行内部管理的改善。

  市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慎重填写涉及个人信息的表格、问卷;填写快递单时,可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地址,要寄到家的快递填写上小区的名字,到小区门口取快件即可;快递单、实名车票、有姓名住址的信封要保存好或及时销毁,不要随意丢弃;不要回答套问个人姓名住址的电话,不要回答核实所谓“字迹不清”的邮件待投递的电话。

  见习记者 刘秀 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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