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本市部分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记者了解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且在乡的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家庭。城镇每户每年一次性补助800元,农村每户每年一次补助不低于400元。冬季取暖补助于每年10月份随抚恤补助金一同发放。据了解,部分优抚对象家庭冬季取暖补助由各区市财政自行承担。已享受其他冬季取暖补助政策的优抚对象,不再享受本补助。见习记者 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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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优抚对象家庭可领取暖费
9月2日,记者从市市政公用局获悉,今年市区拟新增供热面积560万平方米,并纳入了2013年的市办实事,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工582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104%,完成365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65% 。其中老城区开工64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91% ,均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据了解,该局将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对供热企业的综合考核,与年度“以奖代补”挂钩,并与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了供热工程顺利进展。记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