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婕 通讯员 冷航天) 近日,记者从
胶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胶州市2012年度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完成,321名退役士兵发放768.5105万元一次性
补助金。
“我在外地当兵5年,今年退役选择了自主就业,现在我可以用这笔钱做点小生意。”一名领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退役士兵高兴地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政策,自主就业的农村退役士兵,按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城镇退伍义务兵、初级士官退役选择自主就业的,应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为当年的地方自谋职业金减去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低于年均4500元的,补足到年均4500元发放。
胶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的发放过程中,胶州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退役士兵的身份,随后经过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拨入退役士兵们的个人银行账户中,从而确保资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