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苑广阔
近日,哈尔滨市正式出台养狗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根据《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
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的规定,明显缺乏现实可操作性。就整个城市而言,养犬的家庭毕竟只是少数。那些家里养有多条犬的,完全可以把多余一条的犬只登记在那些不养犬的亲朋好友名下,从而获得饲养资格,申请合法身份。反正政府也不可能挨家挨户入门查证到底饲养了多少只犬。
由此可见,政府“
一户一犬”的规定,完全可能被热衷养犬的市民轻松化解。说到底,政府出台“一户一犬”的规定,还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大家都知道,养犬问题一定要管,但管的不是犬,而是人。真正值得期待的解决办法,不是规定“一户一犬”,而是管好所有犬只背后的养犬者。这里的“管好”,包括的内容很多,比如严格落实犬只免疫注射手续,强制养犬者为犬只购买伤人保险,给城市中每一条犬只都赋予一个可查询的身份证明等。而对于那些不能文明养犬,因为养犬而给周围人的生活带来骚扰和影响的养犬者,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尤其是对于犬只咬人伤人事件,更应该对背后的
养犬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只有养犬者害怕了,恶犬伤人的事件才会越来越少。(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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