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啥时跨过“执法为民”的门槛

2013-10-29 16:3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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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亮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数家报刊亭,因在门上挂杂志,被城管部门罚款1000元,相关业主对此表示不满。城管部门回应称,处罚有据可依。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临街店铺经营者跨门槛(窗)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

  乍一看,城管处罚报亭确实符合逻辑、遵循标准。但不要忘了,临街店铺种类不一,经营模式迥异,而违规标准和处罚力度一刀切,这就很难服众。就像报亭这样,主要依靠悬挂报刊杂志、展示标题内容来招揽顾客,把杂志挂在门上,既不实际挤占道路空间,又不妨碍谁,何错之有呢?即便需要处置,又岂能简单地按千元标准一罚了之?在执法过程中,如此照本宣科、削足适履,不但整治不了市容,反而会扼杀城市生气,激发民生问题,让城市管理迈不过“执法为民”的门槛。

  事实上,城市管理上的“千篇一律”并不是公平正义的真正体现。在法规制定、执行过程中,要懂得倾听,学会思考,善于完善。这不光彰显智慧,更考验良心。

  (作者系城阳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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