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朋友出头猎枪伤人 不但要坐牢还得赔钱

2013-11-27 07:2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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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前,即墨人王某到崂山区找欠债人马某索要欠款,因马某不在家,王某便电话告知马某,在其家附近的加油站等候。十几分钟后,王某看见马某朝加油站走来,可还等没开口,陪在马某身边的一名男子从身后拿出一支猎枪,朝其脚踝击发一枪后逃离。今年8月,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赔偿王某五万元。

    据马某介绍,当天挂断王某讨债的电话后,他拨通了高某的电话,听完马某的诉说后,高某便决定随马某到加油站,给朋友“撑腰”。约十分钟后,马某走到加油站,来到王某身边,还没等王某开口要钱,高某便从身后拿出一杆猎枪,朝王某的左腿踝部击发一枪,马某随即坐在地上。然而,高某并没有就此罢手,又持枪托击打王某头部数下,随后逃离。等王某的朋友反应过来后,立即报警,但高某也早已逃远,后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后经法医鉴定,王某头右顶部头皮创伤,左眼睑青紫肿胀,其左小腿受伤,左胫骨骨折。

    今年八月,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高某持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高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又查明,高某与王某已达成协议,愿赔偿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王某也已表示谅解。法院最终判决,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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