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简单
每到学期末,孩子的学校就会给学生推荐一些下学期适合看的报纸、杂志。学生根据需要自愿征订。老师也会在收到费用时做一个记录,以便下学期书报来了,根据所收费的名单发放书报。
根据以往的经验,随着学生开学,订购的月刊就会按月发下来,可这学期订的书刊却迟迟没来。问孩子,孩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再等等吧。这都12月了,9月份的书还没发。孩子却带回来一个消息:由于原来的老师调走了,新老师找不到原来的
订书记录。虽然新老师与原来的老师进行了沟通,由于时间有些长,原来的老师也记不清记在哪了,新老师只能让学生举手点数,看谁订了书,结果与所订数额不符。老师束手无策,只能让书待在学校,继续寻找原来的订书记录……
我觉得这种方式有一定缺陷。由于很多收费都是跨学期的,只靠老师记录难免弄丢了。如果在收费时,给开个
收据,家长既能及时知道孩子已把费用交给了老师,遇到意外情况,也可以拿着收据做凭证,顺利及时地领到属于孩子的书。 (市北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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