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前不商量,事后喊合格,为什么
基站进
小区之前我们业主没有决定权?”12月30日,家住丽海花园的刘先生这样对信报记者说。三天前,崂山区环保分局走进了该小区测量基站辐射值,均在合格范围之内,但是居民还是质疑基站进小区的合理性,尤其对于进小区之前并不征求业主意见感到不满。
有刘先生这种不满情绪的不止是他一个。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手机是很熟悉的,对基站却不了解。大家知道,小区里没手机信号将会严重影响生活,但同时又对基站的辐射是否对人体有害拿不准。
我想引入一个词来说明这种现象:“邻避效应”。它是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近年来,移动基站、变电站等公共设施,在建设中屡屡遭遇选址困难,就是因为这种心理。
客观来看,刘先生的这种态度首先体现了一种权利自觉。不要说“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的话,那基站就没地方建了”这种话,因为,作为一个普通人,他为自己和家人着想是最基本的权利,至于统筹规划,那是运营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事。这也是“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而在记者采访中也了解到,在基站建设过程中,确实会有一环需要征求居民意见,但是代表居民的变成了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物业能代表居民的意见吗?显然不能。如果运营商是和物业签的协议,那说明程序本身就有问题。是运营商不懂程序吗?显然不会,这里面恐怕少不了担心业主反对的因素。
至于基站的辐射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多家媒体的报道称,“基站辐射在一般情况下远小于使用家电对人体的影响”“基站5米外辐射小于打手机”等。这样的表述的确让人看了宽心,但难免仍有市民将信将疑——如果连环保部门的检测他们都有疑虑,这些报道效果打折扣也可想而知。
应该看到,假如运营商再采用“瞒天过海”的形式建设基站,难免会让业主陷入“怀疑——发现——投诉——怀疑”的死循环中。而且按律师的说法,即便是当初和业委会签订了协议,如果居民感觉正常生活受到了基站辐射影响,一样能以排除妨害权为由向运营商要求赔偿。届时,运营商少不了麻烦。
在此,希望运营商充分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地做到信息公开,把基站功率、安装位置、对周围可能带来多大的辐射等向小区业主公示。同时,将相关知识进行普及,在取得业主谅解后再安装基站。这样做,进程或许会慢一些,但会稳妥得多。要知道,在公民权利觉醒和对健康高度关注的当下,总想蒙混过关已经不行了。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