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返还停车服务费 李沧同盛苑小区业主告赢物业

2013-12-31 08: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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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停车费咋收业主大会说了算

  记者发现,一个小区的停车位主要分为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位,对于这两种方式,停车服务费的收费都有明确标准。

  在去年实施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物业服务收费办法》)中,对于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费作出规定:小型车,露天停车每月30元,室内停车每月50元;中型车,露天停车每月50元,室内停车每月70元。车型对应的收费指导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虽然《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对停车服务费作出明确规定,并设置了收费上限。但一位物业经理表示,《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还作出规定,当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车位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因此,为弥补物业收费不足问题,物业公司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将小区停车服务费涨到80元每月或更高,虽然高出标准,但符合规定。另外,《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还作出规定,经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停车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交纳公共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使用费的收取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也是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

  该物业经理也向记者坦言,按照规定,公共场地划出停车位,其使用费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而小区公共场地停车还需要物业公司提供停车服务,物业公司就可以从公共场地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停车服务费,而这具体比例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该物业经理称,虽然停车费收取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来制定,但如果收费过低,物业公司也不会选择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该位物业经理坦言,他的物业公司管理十几个小区,大都是普通住宅小区,并在公共场地划出地面停车位,而这些车位的收益返给业主委员会的也仅10%左右,而不返费用的物业公司也不在少数,只要物业合同有明确规定即可。

  律师说法:签订合同,明确收益分配

  该物业经理还称,小区公共区域划分停车位,一定要先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业主同意。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孙律师表示,小区停车场的收益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和地面停车两个部分,地下车库的停车位由谁购买,那么收益权当然就归谁所有;如果小区公共区域划分停车位,其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孙律师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物业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及公共区域车位的收益分配比例,从而保证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业主没有提出要分享公共区域带来的经济效益,就是业主自己不主张自己的权益。

  另外,孙律师还表示,如果小区业主对于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不满,或物业公司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划分车位收费,小区业主可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协商,重新制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要求物业返还公共区域车位收益。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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