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市北交警联合环保局,在海信立交桥中层设点查车,重点对
黄标车违规驶入禁行区域和未取得
环保标志上路的车辆进行查处,一个小时间内处罚了3辆无环保标志的车辆。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实施第一阶段限行,限行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公路—松岭路以西区域(包含边界道路、胶州湾隧道和胶州湾大桥);自2013年11月1日起,扩大限行范围,每日7∶00至20∶00,在市内七区行政区域,即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包括边界道路,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二百元罚款。
当天,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车辆能够按照相关要求粘贴环保标志,但也有个别驾驶员虽然取得了环保标志但未粘贴,只是随车携带,市北交警现场责令驾驶员将标志粘贴在前风挡玻璃右上角,现场责令驾驶员粘贴环保标志6起。
同时,市北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在参加年审时,应当一并参加环保审验,现在各个车辆检测线都有两套检测系统,当天就可完成环保和车辆性能检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查扣不仅费时而且还要承担罚款。
记者 于伟 通讯员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