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4月16日,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发布的通知,同时根据青岛市实际提出要求。根据通知,各区市教育(体)要加强对有关
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的监管,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先要报相关部门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组织,任何学校
幼儿园不得擅自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时 ,事前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保证学生安全。(记者 孙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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