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打教授 扇的是执法者的脸

2014-06-23 10:0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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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薛易

  6月18日,年近八旬的中国戏曲学院原副院长马名群,因为在地铁口为一位失主指出了偷钱包的女小偷,被小偷殴打,嘴唇也被打破,还出了一些血。回想起当时的一幕,他觉得有点委屈和孤独。当时正好是早高峰,路上人很多,也有看到偷东西的小商贩们,但是自己指认和被打时却没有人帮着震慑对方。

  年近八旬的老教授因指认女小偷被打 ,路人旁观无人出手援助,这让老人感觉委屈,更让人深感气愤。每到这种时候,看到新闻的人往往只做两件事:要么为老人点赞,要么谴责路人的冷漠和怯懦。的确,那些路人应该被谴责,但同时也应该思考,路人为何会有这种表现?他们怕的当然不是这个女小偷,而是她背后的团伙和可能随之到来的报复。

  这些年,因为抓小偷而出现的让人心寒的事并不少。经媒体报道后,每一起事件都会惹来漫天的口水,但事实上,这种一味谴责的做法,并没有激起更多人的见义勇为之心。为什么?因为这本来就不是单纯靠道德批判所能解决的问题。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正是因为其他人趋利避害,怕遭小偷报复。在这里不妨厘清责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本来就该是警方的职责。小偷猖獗最能说明的还是警方工作的不到位。而当这种猖獗的程度之高,竟然影响到市民道德观的时候,更应该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当然,对小偷扒窃这种事,警方处理起来也有一定难度。比如,小偷往往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随机性强,而且往往选择不易保留证据的地方行窃,这都给警方抓捕带来了困难。而且,小偷当场的涉案金额往往不高,达不到起刑点,抓获之后也只能处以15日之内的治安拘留,这就导致反扒陷入“抓了又放,放了又抓”的尴尬境地。而正是这种“抓了又放,放了又抓”,让案发地点附近的市民不敢得罪小偷,更不敢惹小偷团伙,所以旁观也就成了水到渠成之举。

  在现实中,一部分警察对小偷行窃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市民的随身财物被盗后报警,有的警察处理起来也比较潦草,笔录之后便再无回音。事实上,如今城市之中遍布摄像头,警方真要用心寻找线索,追查起来恐怕也不至于全无头绪。除去警方提高重视程度之外,也应该为小偷建立档案,加大打击力度。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详尽的资料库并进行联网,一旦抓住有前科者,便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而且,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相关条款,盗窃罪除去“数额较大”外,还有“多次盗窃”。两高对于“多次盗窃”的司法解释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已于2013年4月4日正式开始实施,警方完全可以据此对一些盗窃惯犯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一味对旁观的路人进行道德批判,不如督促警方抓紧调查。与其谴责周围的摊贩冷漠,不如将殴打老人的小偷绳之以法。这样显然更能彰显正义。试想,假如每一起小偷行窃且伤人事件发生后,警方都能迅速将嫌疑人抓获,还会有哪个小偷敢如此嚣张?正邪此消彼长之际,社会道德水平自然也会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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