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凌寒
在宁波外事学校,有着这样一些让教师们引以为豪的“人性化制度”:除去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允许每位教师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情况下,每月有一天带薪的“疲劳假”;允许教师每周有一天上午晚到1个半小时,有一天下午下班早走1个半小时,以便处理家务。
不仅在宁波,就是整个中国,“疲劳假”还真是一件新鲜事,但实际上,这个制度已经在该校实行多年了,只是最近才引起大家的关注。教师的“疲劳假”何以“藏在深闺人未识”,我认为,因为其不可复制。
据称,设置这些假的初衷不是为了激励教师让他们更努力地工作,而是单纯地认为,身心的放松和调整,是每个老师应该实现的一种状态。“人性化制度”的赞誉扑面而来,也让教师们引以为豪。的确,教师工作压力大,帮助老师调整到最佳状态体现校方的人文关怀,然而,IT人士、公交车司机、环卫工等一线员工的劳动强度、职业压力比教师甚至要大。试问,有哪个行业有此疲劳假?而宁波市的大中小学校应该不少,为何只有宁波外事学校独享惬意?
教师是个教书育人的特殊行业 ,外事学校本身又有着强烈的行政色彩。老师每年的寒暑假已令社会各个阶层艳羡不已。换言之,相对于很多行业而言,教师的休息时间较多,现在还要在为数不多的“课时”上打折扣,未免有点理不直气不壮,就拿每周“一早一晚”疲劳假为例,当老师们为自己的私事享受假期时,可曾想过教室里坐得满满当当的按时到校的学生?当老师们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学时,可曾想到有家长从未享受这种乐趣?虽然学校对休疲劳假有安排,但每个老师都有自己分内的工作任务,尽管其他行业有私事也可以“迟到早退”,却有扣除薪水之虞,多项对比之后,宁波外事学校教师的“疲劳假”更像是某种特殊福利,我想,这大概是“疲劳假”实施近十年却一直秘而不宣的奥秘吧?
我并非想提议取消这个学校的“疲劳假”,但毋庸讳言,教师的“疲劳假”不可复制。在公众假期权利尚未落实、带薪假期望眼欲穿的大背景下,有着寒暑假和双休的教师,锦上添花的“疲劳假”容易引发其他阶层的羡慕嫉妒恨,徒添纷扰,还当谨慎。(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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